纪元124年的夏天。“慈爱王”埃蒙那时还只是一名村庄的“小屁孩”。那天他蹲坐在村中的土路边,身边三五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喧闹地戏弄着,飞扬的尘土把他们麻布袋似宽松的衣服染成了棕黄色。埃蒙在其中算不得上显眼——倒是离得别人有些远,似乎生怕着什么。“得了,”他的一名玩伴嘲笑着,“区区蚂蚁窝怕什么?你不是猛男么,怎的?现在没得劲了?”与许多天一样,有着蚂蚁过敏这个奇怪属性的埃蒙成了孩子们的笑料。
那天之后埃蒙犯了一场大病,许久下不来床。要不是村长无奈叫村中几名魔法师——泠鸢的亲传弟子——用上了万不得已的禁术换回来埃蒙的健康,下任村长或许就另有其人了。
“那些身居低位的粗人怎能这样对我指手画脚?”成为了困扰埃蒙余生的问题。“罢了,毕竟我是王。王与刁民不是同样的人。王是超人。作为王的我,即使是不可能的事也得做到。刁民——不行。”从133年~144年,作为村长的埃蒙大概是这么想的吧。
新村长上任以来,村民们发现村庄的一切似乎都在变好。时而敲诈村民的“四大家族”被铲除了:古氏、吴氏主犯被埃蒙公审处决,刑场周围的欢呼庆祝持续到了半夜;里齐氏与斯青家则在缴纳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后被埃蒙“既往不咎”。在埃蒙的赞助下,魔法学堂得以扩展——当然更重要的地位提高,从“不入流”的怪胎研究所变成了村长直接指导的荣誉之学院。这十一年中魔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:覃村人此时似乎发现“魔粒”能从高处寻觅;自泠鸢晚年因魔粒枯竭而被束之高阁的魔法也得以重见天日。随着魔法师们慢慢积攒着“魔粒”,歌谣中传颂的“丰收之年从未间断”似乎不再是遥远的梦想了。
而这一切都毁灭于村长的一念之差。村庄永远不老——的确,日出扛着铲子牵着牛的老农、推着小车售卖着烤地瓜油饼和米花糖的小贩、赶着驴的磨坊主,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。我路过村民时,没有人对我行礼。我在桌前思考着村庄的利弊时,没有一个村民来关心我。他们不感恩我。一切只当是命——天赐的命。天杀的命!作为王管辖下的村民没有一点自觉性吗?
村民应当见了我的面而发自内心地感谢我!——埃蒙自封“慈爱王”。村庄改名“覃王国”。“国民见了王而不下跪,十鞭。”
居然有人不照做?把他抓起来!——卫队就此正式成立,用埃蒙特赦的逮捕令执行着他的意志。
邻居紧锁的房门令我不安。吓吓他们!——时隔数年,埃蒙将斯青家残部收入麾下。保留着流氓习气的他们最擅长恐吓。有时也会踹门而入。
暗夜中有人在密谋,在密谋推翻我!——“慈爱王发令——若有柴私用,而家旁有暗处,放逐至森林与高山!”当然,也不用怕晚上蹦出来的怪物了。
我要每个人都记得我,天天都要看着我!——王属造币厂开营。最初使用的是金银币印上了王的头像,后因货币超发而改用贝壳。也就是说,在贝壳上用墨水和炭条画上国王的像。
所剩时日无多,而国土将永远歌颂着我的名字,就像他们歌颂艾德和泠鸢。他们将身体力行地铭记我。——慈爱王的最后政令:“全国戒严。夜而离家之人,放逐。太阳第一缕光照耀在大地时不歌颂王之人,鞭。对王或卫队不敬之人,斩。罪行无须审判,而慈爱王将万世流芳。”
149年,“慈爱王”埃蒙驾崩。武装到牙齿的卫队也不再是卫队。“慈爱王”的故事结束了,但覃村之河仍将奔流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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